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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球熱推薦:虛構明星演唱會項目騙取投資,上海一文化傳播公司老板獲刑13年

時間:2022-12-18 09:41:31    來源:上海政法綜治網    


(相關資料圖)

文化傳播公司老板陳某虛構獲得相關演唱會主辦權的事實,誘騙多名被害人與其公司簽訂演唱會投資協(xié)議,收取投資款項2100余萬元,將所得款項用于償還債務、個人消費等。

記者從上海市黃浦區(qū)人民檢察院獲悉,日前,該院以涉嫌合同詐騙罪對被告人陳某提起公訴。

2019年9月,A影業(yè)公司老板周先生經朋友介紹認識了某文化傳播(上海)有限公司(以下簡稱文化公司)的老板陳某,陳某稱自己已經獲得了2020譚詠麟中國西安演唱會的主辦權,詢問A公司是否有投資意向,并提供了一份其虛構的文化公司與香港某制作公司簽署的協(xié)議書以及打款收據(jù)。為了獲取A公司信任、使其放心投資,陳某還偽造了其管理的另一家某股權投資基金管理有限公司(以下簡稱股權公司)2億元的存款證明書,最終陳某與A公司簽訂了以股權公司作為保證方的演唱會投資協(xié)議,A公司投入資金420萬元。

在譚詠麟演唱會“籌備”期間,陳某又稱其已獲得2020劉德華巡演上海站主辦權,與A公司再次簽訂投資協(xié)議。之后,其以劉德華上海站演唱會沒有份額能夠給到A公司為由,可以轉讓其持有的劉德華泰國站演唱會的投資份額。A公司表示認可,并轉入投資款1500萬元。2019年11月,A公司多次要求陳某帶隊赴泰國看場館并聯(lián)系票務和招商渠道,陳某一直找各種理由搪塞。此后,陳某稱因疫情爆發(fā),劉德華泰國演唱會未能成功舉辦。隨后A公司向陳某催收債務,陳某便失聯(lián)了。

據(jù)陳某供述,自從做生意以來,大部分項目都是虧損的,所以其想出了虛構承接演唱會項目,忽悠新的投資人來填補以前欠下債務的辦法,以此不斷循環(huán),直至案發(fā)。

經查,2018年9月至2020年7月,被告人陳某利用自己實際控制的文化公司、股權公司等名義,先后謊稱已承接譚詠麟演唱會、劉德華演唱會、韓國線上演唱會等演出項目,偽造各類協(xié)議及付款憑證,騙取A公司等4家公司投資款2100余萬元后,均用于償還公司債務、對外投資、發(fā)放員工欠薪以及同居女友的日常開銷。

辦案過程中,針對陳某稱已支付意向金的抗辯,檢察官審查后認為,陳某無法提供任何付款憑證,且即使其真實支付過意向金,但其在未能取得主辦權后,面對被害人催討投資款,以各種虛假借口敷衍拖延,未向被害人如實陳述自己并未獲得主辦權的事實,不履行退還款項的義務并中斷與被害人的聯(lián)系,直至被公安機關抓獲。在簽訂、履行合同過程中,陳某非法占有被害人投資款的目的明顯,數(shù)額特別巨大,已構成合同詐騙罪。

經黃浦區(qū)檢察院提起公訴,11月3日,法院判決被告人陳某犯合同詐騙罪,判處有期徒刑十三年,剝奪政治權利二年,并處罰金人民幣三十五萬元。

關鍵詞: 文化公司 投資協(xié)議 合同詐騙罪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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